正义网上海6月10日电(通讯员 青检)男子窃取继父一家的户口本及房产证,伪造房主身份证件,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后向他人借款18万,外逃3年后终自首。6月3日,被告人沈某被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
李先生在青浦区胜利路上有一套100多平方的房屋,平时没人居住,感觉房屋买卖行情不错,李先生打算将该套房屋出售。2009年12月4日,李先生翻箱倒柜,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房产证。情急之下,他来到区房地局进行查询,却被告知其房屋已办理了抵押手续。交易记录显示,该套房屋已于11月份抵押给姚某,贷款金额为40万,抵押人竟是其儿子李明。李先生急忙拨通儿子李明的电话,李明却说自己从来没有向谁借款,也没有将房屋抵押。父子二人一商量,赶紧到派出所报案。二人没想到的是,真正的罪魁祸首竟然是李先生的继子沈某。
1989年出生的沈某,曾于200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好逸恶劳的沈某听说发放高利贷能赚到不少钱,但却苦于没有启动资金。在一次喝茶时,沈某认识了做小额贷款生意的姚某。为了能从姚某处借到钱,他称自己是继父李先生的儿子“李明”。在得知李先生将胜利路上的房产证写上了李明的名字后,沈某就想出了冒用“李明”的名字办理房屋抵押,进而向他人借钱的主意。
沈某告诉姚某自己是做电脑买卖生意的,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想向姚某借款40万元。姚某认为风险太大,告诉他要有抵押才可以借钱给他。于是,沈某冒充李明称自已在胜利路上有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并且他还带着姚某到该套房屋中去查看。姚某来到这套三室一厅的房屋后,就提出到房地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并要求他提供全家的户口本及全部的身份证原件,沈某很快就准备齐了证件。
2009年11月3日,姚某和沈某一起到房地局办理了40万元的房屋抵押手续。当天,姚某贷款给沈某8万;11月14日,姚某又贷款给沈某10万,并签订了一份18万元的借款协议书。2010年年底,沈某却玩起了失踪,手机关机、家人也不知他的去向,谁也联系不到他。
据沈某供述,其趁家人不注意,将李某、母亲的身份证及房产证偷拿到自己手上,但是李明的身份证自己拿不到,即使拿到手,因照片不符,也不能派上用场。于是沈某到路边的小贩子那里制作了一个假的身份证,除了照片是自己的,其他信息都是李明的。
沈某从姚某处拿到18万元以后,以高利贷的形式放贷出去,但是后来对方还不出,于是他就开始了“隐身”生活。沈某先是在上海市区躲了几个月,后来逃到湖南长沙,直到2013年10月才敢回到青浦,并最终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