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综合报道】11月29日,北京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规定,人均现有住宅建筑面积28.81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再购买第二套住房,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表示,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家庭。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本市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8.81平方米。目前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此外,公积金二套房贷款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二套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也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对于可以贷款的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则调整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新利率政策自11月29日开始执行,不追溯11月29日前已受理的贷款。
自10月份以来,国家多个部委发文调控房价,但现在的数据显示,中国房价并未出现大幅度波动。据新京报报道,二次调控首月,北京取证楼盘均价21264元/平方米,而本月,取证均价达到23764元/平方米,上调2500元/平米。
(网络编辑 邓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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