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办法》元旦起实施
罚公民3000元以上?先开会集体讨论
2015年12月16日09:35:42 潇湘晨报 赵晶
[提要] 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先要进行集体讨论。12月15日,记者从长沙市法制办获悉,《长沙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先要进行集体讨论。12月15日,记者从长沙市法制办获悉,《长沙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哪些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呢?《办法》列出五类,其中一类包括拟对公民处3000元以上、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罚款等情况的行政处罚决定。
按照该《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时应当介绍立案依据、案件事实、主要证据、程序步骤、拟处理意见及依据、说明理由、存在的问题或者分歧意见等。
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而未提交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追究签发人、审核人或经办人相应的执法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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