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住房消费,8月1日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再次放宽,这是本年度的第二次调整。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房最高贷款额度由目前的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申请人贷款年龄放宽至65岁,亲属买房可互相提取公积金——
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后,职工购房最高贷款额度由目前的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装修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0平方米以下最高20万元,70(含7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最高40万元,120(含120平方米)平方米以上最高60万元。 从8月起,太原公积金放开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消费行为时间限制,除商转公贷款和装修贷款外,缴存职工自1992年1月1日以来发生该中心认可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含公寓性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同时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
亲属买房可依条件“互提”
职工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寓性质住房)消费行为,取得合法凭证(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等文件规定的凭证为准),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取消提取时限限制。该规定适合在2015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 申请人范围也发生了变化,除了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以同时提取双方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不过申请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上述申请人必须一同办理,并提供有效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同时此项规定只适合2015年8月1日以后发生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 在上述规定中提到“有效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包括: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公安机关的证明、申请人单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的证明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符合前四项证明材料的,分理处应当予以办理;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应当经中心审批后予以办理。规定中提到的“贷款机构”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商业银行。 此外,新政提高了提取额度,所有申请人的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购(建、大修)房支出(含地下室和储藏室购置费)加住房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装修费用的总额。这项规定适合2015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 此外,进城务工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农业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农业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