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消息称,从8月1日起,武汉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现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由140平方米以下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
此前,武汉关于二套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政策一直是以现住房面积140平方米以下为控制标准,即首套房超过140平方米,二套房不能提取公积金或进行公积金贷款。7月26日,武汉市房管局也下发通知,下调普通住房标准,取消了房屋总价标准的要求,房屋面积标准也由原来的140平方米放宽至144平方米。
业内人士表示,购买首套房为140至143平方米,有二套房购买意向的市民,将是本次公积金新政的直接受益者。武汉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家庭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此前已经受理的提取、贷款业务仍然按原政策执行。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