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全款买二手房后还可公积金贷款吗
2015-08-12 09:53:37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668791的网友留言咨询: 我想买一套二手房,请问我一次性把全款交给房主后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另外土地证还是原房主的名可不可以申请贷款谢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如果全款付清了那贷款下来后打给你,土地证是原房主的也可以。二手房贷款需要的材料如下[二 手房 ]
借款人应在过户交易完成并取得新房产证一个月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以《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日期为准。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准备的材料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填写请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笔;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基本情况填写应真实、完整;
☆共同债务人: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以外的产权共有人,没有的无需填写。
☆购房情况:售房人填写原房主的姓名,所购房地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地址填写;
☆购房资金:金额填小写,填写单位为万元。贷款金额取整至万元;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保证: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在提交申请时当面签字留手印;
2.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各一份(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供曾用名个人信用报告);
3.身份与婚姻证明
⑴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原件+复印件三份;
⑵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盖公安局印章联。集体户口首页须反正面)原件+复印件三份;
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户口簿成员明细。省外户籍不提供)原件+复印件三份;
⑷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复印件三份;
⑸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单身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县、区级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两份,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单身声明;
4.房屋买卖证明
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二份。注:必须提供房产交易部门统一印制的买卖合同(真实交易价格)。无法提供原件的,合同复印一份后由房产交易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已付房款证明
已付房款收据(或收条)原件+复印件三份;
首付款比例要求见背面友情提示;
6.交易材料
⑴卖方房产证复印件三份(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复印);
⑵买方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⑶销售不动产发票(地税代开)原件+复印件三份;
⑷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三份;
二、产权共有人人应准备的材料
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一份,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并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共同还款人声明及抵押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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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复印件请按原件大小完整复印在A4纸上,不要反正两面复印,也不要装订。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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