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施正文对记者表示,土地出让金、相关税收和费用,都是收入的形式,各自都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不过他也强调,房地产行业事关民生,也要考虑这三者的配置比例,避免不合理的重复征收。
徐立伟一直关注着房地产税的立法及推进情况,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现在房价已经非常高了,如果不减并一些税,单纯增税,老百姓买房的负担会更加沉重。
在施正文看来,“现行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都可以进行合并”。
根据客户应对历次房地产行业税费政策调整的经历,吕大中对记者提出了开征房地产税的顾虑:“如果一个很好的体系作保障的话,房地产税的纳税人很有可能将税负转嫁给买房人,从而变相推高房价。”
胡怡建认为,从房产税到“房地产税”不只是一字之差,“房地产税,其实是一个体系,而不单单是一个税种,它包括开发、交易、持有这三大税收体系,应当根据立法要达成的目的对三个环节的税负进行合理协调和平衡”。